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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采取严厉措施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

2000-08-2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蒋道鼎 我有话说

本报东京8月22日电日本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发生“不详事件”,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《国家公务员伦理法》及根据这一法律制定的《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》。在此之前,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编制了《国家公务员伦理教本》,发给全国82万公务员,人手一册。最近,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又决定扩大发行伦理教本,各种企业尤其是与官厅“有利害关系”的企业成批订购,以供“研修使用”。

《国家公务员伦理教本》中的主要“禁止行为”有:中央省厅课长助理级以上的职员接受公司企业的馈赠若超过5000日元(约合350元人民币),必须向上司报告;国家公务员不得接受“有利害关系者”的金钱、物品或不动产之类的馈赠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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